河南省陆浑水库运行中心阻止不明势力填埋陆浑水库侵占库容
12月中旬以来,在陆浑水库管理岸线范围之内的陆浑镇南屯村、柏坡村和木兰叶村等三个行政村附近,一股不明违法势力妄图通过填埋陆浑水库修建环湖(库)路工程。河南省陆浑水库运行中心获取线索后,极为重视,向多方机构查询和函询违法主体,始终没有得到有关组织回应。
1月3日,省陆浑中心联合洛阳市河长办和当地公安等有关机构赶赴违法现场,现场未见任何公示公告线索。他们向周边群众宣读了针对该起非法侵占库容案件实施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动用挖掘机对违法在建项目实施了阻断施工措施,同时要求陆浑水库运行科尽快联系违法责任主体,敦促其停止非法活动,恢复水库岸线原状。
下一步,省陆浑中心将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等现代化监测技术,结合人工巡查智能巡检等手段,重点排查筑坝拦汊、围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非法建筑以及泥沙淤积等问题,准确掌握防洪库容侵占情况。同时运用好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机制,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力保防洪安全,确保供水安全。
据悉,上世纪60年代,洛阳9县10余万民工在党的领导下,在全省全国各行各业的支持下,在国家最困难的5年,省吃俭用建成了陆浑水库。陆浑水库建成后,多次发挥拦洪、削峰、错峰作用,有效守护上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130万亩耕地提供了充裕水源。目前,陆浑水库是国家湿地保护区,也是洛阳市及周边地市百姓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在豫西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各种原因,近期,陆浑水库侵占防洪库容情况时有发生,导致水库防洪能力降低,影响水库防洪功能正常发挥,同时破坏了国家湿地保护和饮用水源保护政策。
本次水行政执法是省陆浑中心2025年1月1日获得代理执法权以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首次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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