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住户在物业眼皮底下挖出“两室一卫”,后果太严重
文|唐凯兰
自私业主擅自施工的新闻屡见不鲜。前段时间,有高层住户砸穿楼房外墙,把外立面改建成防盗门,并安装上简易楼梯,通往隔壁楼栋顶层天台,说是为了火灾时方便逃生,结果损害了楼体的承重结构。这操作让人大跌眼镜,没想到还有更夸张的。
近日,上海静安区灵石路绿苑公寓一名业主被曝光,她往下挖出了两室一卫的违建空间。
根据物业与镇综合执法队的确认,这位底楼业主先是借口解决地面返潮问题,骗取了物业发放施工许可。她给物业说的是,往下开挖15-20厘米深即可,然而现在往下挖了70厘米,加上原先的结构使然,这个女业主多出了两室一卫的空间。
这一偷梁换柱、暗度陈仓的改造,是在物业的眼皮下成功的,也真是神奇。《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里提到,物业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处理。
敢情物业只发许可,忘记了要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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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主说他们向有关部门汇报过,但一直没有实际结果。在这件事中负有执法责任的彭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从今天起,会定期派队员到现场看一下,加强后续的巡查,可能要进行一个立案处理。” 媒体介入,才想起要巡查要立案,那之前居民的反映算什么?
现在楼上业主慌作一团,因为坏消息不断,不只是房子的墙面、屋顶出现裂缝,还因为记者邀请了建筑专家看了现场,得出的结论令人担忧:外围剪力墙被拆,地下梁开了个门洞,两个地梁被打断,“最严重会造成房子不均匀沉降、坍塌”。
危房已经形成,前景不妙,可到了这个份上,仍没有一个确切的、必须要为此负责的人。
底楼业主还在狡赖,在装修目的昭然若揭的情况下,还在辩解,“我是做防水,不是改装的”。而放纵此事发生的物业,也没有要承担责任、解决问题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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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虽说会督促业主完成整改,恢复房屋原状,但后面还是充满变数。比如,这栋楼到底要怎么恢复原状,只是将挖出的土回填就行吗?回填施工的质量如何保证?那些被挖断的剪力柱和地下梁,能达到原来的建筑效果吗?楼上人家的损失该怎么补偿?
最关键的问题是,制造了这么多麻烦的业主,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这让人想起,去年哈尔滨松北区某小区承重墙被砸穿,240多户业主被迫疏散,合计损失高达1.6亿。当时网友普遍担心,就算装修的租户、施工方、物业、涉事业主都承担赔偿责任,他们能凑出1.6亿吗?如果凑不出来,业主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
后来当地出了调查报告,说楼房结构整体安全稳定,修复后可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但即便是这样,业主心里难免有一道坎,担心修复后的房子不够安全或严重贬值。
事后,当地公安部门认定租户、施工人员和物业公司经理,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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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上海绿苑公寓这个案例,底楼业主一手造成危楼的所有后果,无论是恢复原样,还是修补损毁,一切的经济成本都该由她承担。在为全部成本买单、限期整改并交付相应的罚款后,还应该考虑她和相关人员是否构成刑事责任。
但整件事更让人意难平的是,只要物业多上点心,或执法部门早点介入,就能阻止底楼业主越挖越深,其他业主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惶惶不安。
在接二连三发生承重墙被砸事故后,上海一些地区试点“装修全流程管理”——业主装修前找物业备案,再由物业公司提交街镇管理部门,物业巡查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上海这个案例正好说明,如果物业心太大或太草台班子,又没有其他巡查力量补充的话,再严格的规定都形同虚设。管住野蛮施工,关键在于管住物业,迫使其担负起监工的职责,让无良业主没有暗度陈仓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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